即《国共双方代表会谈纪要》。1945年10月10日国共代表在重庆经过谈判,签字达成的会谈纪要。共十二条。主要内容有国民党承认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;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;保证人民享有身体、信仰、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的自由等。但在解放区政权和军队等根本问题上,国民党在“统一军令”、“政令”的借口下,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。
拼音:shuāng,部首:又笔划:4
双 (雙) shuāng 两个,一对:一双鞋。双杠。双重(chóng )。双方。...查看详细解释
拼音:shí,部首:十笔划:2
十 shí ㄕˊ ◎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...查看详细解释
拼音:xié,部首:十笔划:6
协 (協) xié 共同合作,和洽:协商。协定。协和。协调(ti俹 )。协...查看详细解释
拼音:dìng,部首:宀笔划:8
定 dìng 不动的,不变的:定额。定价。定律。定论。定期。定型。定义。定...查看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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