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亦作"辟法"。
2.谓开府库视文书券契以查对核证。
3.刑法。
拼音:pì,bì,部首:辛笔划:13
辟 bì 君主:复辟。 指君主招来,授予官职:辟召。辟引。辟书。辟除(征...查看详细解释
拼音:fǎ,部首:氵笔划:21
灋 fǎ 古同“法”。 笔画数:21; 部首:氵; 笔顺编号:441413522115444412154 查看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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