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的简称。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。我国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后,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,供企业使用。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,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。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,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。参见“增值税”(337页)。
拼音:yòng,部首:用笔划:5
用 yòng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:使用。用心。用兵。用武。 可供使用的:用...查看详细解释
拼音:fèi,fā,fà,部首:又笔划:5
发 (發) fā 交付,送出:分发。发放。发行(批发)。 放,射:发射。...查看详细解释
拼音:piào,piāo,部首:示笔划:11
票 piào 纸币,通货:钞票。票子。票额。 印的或写的凭证:票据。票证。...查看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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